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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馬店勞務派遣平臺“四流合一” 助力互聯網平臺合法合規靈活用工當下靈活用工大熱,常見的靈活用工包含:勞務派遣、外包、非全日制用工、實習、退休返聘、兼職用工等形式。隨著共享經濟的發展也誕生了諸如眾包員工、平臺用工、網約工等新型靈活用工形式。 首先我們明確一個概念,“靈活用工”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 法律定義的用工形式有3種“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而外包從法律上來講是一種承攬關系,屬《合同法》范疇,不受《勞動法》制約。 目前較為主流的方式“勞務派遣、外包、非全日制用工”有法可溯。而對于互聯網平臺等新興模式,尚未有十分明確的法律定義,我們可以稱這種關系為“非雇傭關系“。 “非雇傭關系”,是指自然人與企業不建立任何形式的雇傭關系,而是以自我經營的方式,與企業達成某種形式的業務合作,適用《合同法》、《民法》的相關規定,具體包括合伙關系(股權合伙、業務合伙、營銷合伙等多種類型);以自然人承包企業定量、單項或標準化項目為方式的獨立承包人;通過平臺,尤其是分享經濟平臺,完成單項任務的兼職/零工模式,以及線上、線下為企業提供專業服務的自由職業者等類型。 “非雇傭關系”的存在有著自己的優勢,當然也有不可避免的劣勢。 其中優勢在于: 1、創新商業模式,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手段顛覆行業; 2、一旦商業模式確定,可快速復制,特別在to C領域實現了指數級增長; 3、能夠產生和抓住直播、微商、個人資源分享、個人時間分享等“新風口”。 劣勢在于: 1、由于是創新商業模式,無法可依,試錯成本高; 2、在勞動者合作以及支付等環節存在合規性問題; 3、無法提供其他勞動保障和配套服務。 在這種情況下,駐馬店勞務派遣專門為平臺類企業打造了合法合規靈活用工解決方案。在支付環節,通過互聯網+大數據技術,幫助自然人向商事主體轉變,并幫助自然人完成注冊、完稅開票、年報等配套服務。實現業務流、資金流、合同流、票據流四流合一,破解平臺企業的靈活用工風險。 同時,駐馬店勞務派遣為平臺從業者提供靈活社保、商業保險等勞動保障服務,讓平臺從業者既可以享受高額薪資,也可以享受安全安心的勞動保障,真正實現平臺與從業者之間雙贏。 在后工業時代,以互聯網為工具的新經濟時期,靈活用工將被越來越多的組織應用于組織變革過程中的人力資源多樣化配置,順應經濟發展和商業模式的新需求。駐馬店勞務派遣幫助企業靈活用工合法合規,促進靈活用工行業健康發展。 |